遺囑公證由遺囑人住所地或者遺囑行為發生地的公證處受理。辦理遺囑公證,申請人應當親自向公證處提出申請,並提交相關證明材料。。辦理公證遺囑,立遺囑人必須親自到公證處口述或書寫遺囑。公證員應當認真審查遺囑的真實性、合法性,確認其有效性後,由公證員出具公證書。公證遺囑應當由公證員和遺囑人簽名並加蓋公證處公章,壹式兩份,由公證處和遺囑人分別保存。公證遺囑的變更和撤銷也必須經過我國繼承法的規定,公證遺囑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自書、代理、記錄或口頭遺囑不得撤銷或變更."因此,遺囑公證可以保證其真實性和合法性,同時避免立遺囑人家庭和繼承人之間的糾紛。當事人應提供以下證明和材料:1、戶口簿或居民身份證;如果您已經離開該國,您應該提供您的護照或有效旅行證件和通行證的副本。已註銷戶籍的,提交原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記錄證明;2.遺囑涉及的財產清單及財產所有權證明;3.遺囑。4.遺囑公證申請書(申請書內容應包括:姓名、性別、年齡、住所、家庭狀況、工作單位、遺囑涉及的財產狀況等。);5.其他需要提供的證明和材料。遺囑應當包括以下內容:1、遺囑人姓名、年齡、性別;2、遺囑人的家庭情況;3.立遺囑的理由;4.財產狀況(名稱、數量、位置以及是否擁有或抵押等。)遺囑處分;5.擬處置財產的種類、名稱、數量和所在地;6.遺囑受益人的姓名、性別和年齡;7.處理財產和其他事務的意見;8、遺囑的份數、保留期限以及是否有遺囑執行人等。;有遺囑執行人的,應當寫明被執行人的姓名、性別、年齡、住址;9.立遺囑日期和遺囑人簽名。對於遺囑來說,公證是立遺囑人最好的方式。因為遺囑公證的法律效力最強,如果在多份遺囑的情況下出現與遺囑相關的糾紛,遺囑公證的法律效力最強,法院會根據b號公證的相關內容對財產繼承權做出相關判決。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二十二條* *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留下的個人合法財產。依照法律或者遺產性質不能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第壹百四十三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遺囑必須表達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以欺詐、脅迫手段訂立的遺囑無效。偽造的遺囑無效。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第壹百三十九條公證遺囑應當由遺囑人通過公證機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