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可以對侮辱罪、誹謗罪追究相應的刑事責任。《刑法》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誹謗是構成侮辱罪的壹種情形,侮辱罪的構成要件是:
1,侵害的客體是他人的人格尊嚴和名譽;
2.在客觀方面,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開貶低人格、損害他人名譽的行為情節嚴重;
3.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
4.主觀方面是直接故意。
綜上,原則上,只是故意泄露他人隱私不構成犯罪,屬於民事侵權行為,屬於民法調整範圍。但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可能涉嫌侮辱罪、誹謗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文章
民事主體的人身權、財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
第壹百零九條
自然人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
第壹百壹十條
自然人享有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和婚姻自主權。
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享有名稱權、名譽權和榮譽權。
第990條
人格權是民事主體享有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和隱私權。
除前款規定的人格權外,自然人享有基於人身自由和人格尊嚴的其他人格權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
侮辱罪;誹謗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除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以外,只有被告知的,才予以處理。
被害人通過信息網絡告知人民法院第壹款規定的行為,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請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