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以參保人的名義寫壹份申請書,寫到戶口所屬地區的社保管理所;
2、治療本病的門診病歷(兩年或最近);
3、兩年內必須為此病住院治療,包括出院小結、原件及復印件;
4、出院病歷中相關資料的復印件(醫院幫助復印什麽內容),必須加蓋醫院的紅色印章;
5.由戶口所在地社保部門填寫《重疾申請表》;
6、連同上述資料,送地區社保管理處醫保科審核;
7.地區社保審核通過後,給個表格,然後在定點醫院鑒定;
8.鑒定醫院蓋章後,去地區社保復核,交壹寸登記照片,告知定點醫院就診。
處理嚴重病例的條件是:
1.投保人的重疾在保單範圍內。
2.申請人可以提供相應的書面申請和證明,如病歷、診斷證明等。
3.申請人已按有關規定繳納武漢市醫療保險,目前仍處於繳費狀態。
4.申請人就診的醫院為武漢市社保局規定的定點醫院。
嚴重治療的步驟:
1.拿著以上資料去當地醫保局,然後去重癥監護窗口。向工作人員說明情況後,
工作人員會發三張壹模壹樣的重疾申請表,還會解釋手續。
2.把準備好的三張2寸照片貼在申請表上,然後填寫壹些基本信息,申請的疾病,申請治療的醫院(註:寫下以後會壹直吃藥的醫院)。
3.持申請表到工作人員指定的醫院進行疾病鑒定。到醫院後,可以向護士詢問重癥監護的流程(各地醫院治療的流程可能不壹樣,但大體流程應該差不多)
先掛號,然後找指定醫生簽字(這時候需要病歷,醫生會核對病歷,填寫申請表,註意三張表格都要看)
簽字後去醫院指定位置蓋醫院的章。
去醫院醫保辦蓋章。之後醫保辦會留下重疾申請表。
4.當妳回到醫保局,醫保工作人員會根據申請表填寫壹份重疾書,填好後會給妳重疾書,也就是重疾證明,醫保局會留壹份重疾申請表。
5.拿到重癥案例書後,把之前準備的1寸照片貼上。
6.把剩下的重疾申請表交到醫院醫保辦(不要馬上交,去醫院的時候再交)。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和生育時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