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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矛盾糾紛的特點及調處方法

?當前,隨著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社會矛盾日益增多,農村矛盾糾紛也呈現多樣化和復雜化。如何化解農村矛盾糾紛,實踐新時期的“喬峰經驗”,實現“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翻身”的綜合治理目標,是我們當前面臨的緊迫任務。

第壹,農村矛盾糾紛的特點。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農村居民的構成也發生了顯著變化,矛盾糾紛也呈現出不同的特點,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矛盾糾紛主體的年齡構成呈現出高齡化、文化程度低、法律意識淡薄的趨勢。隨著人口老齡化,農村的年輕人大多外出打工,實際上大部分都住在老年人家裏。普遍存在文化程度低、法律意識淡薄的現象。

2.隨著農民工的增多,這壹群體的矛盾糾紛呈上升趨勢。隨著農村經濟的振興,企業向農村傾斜,外出務工人員增多,租房、打工、鄰裏的矛盾糾紛增多。

?3.婚戀中有很多感情糾紛。目前,農村老年人再婚現象普遍,但由於他們感情基礎薄弱,法律意識差,且大多不辦理結婚登記,矛盾糾紛較多。糾紛產生後,又糾結於財產分割問題,矛盾糾紛難以調解。

第二,農村矛盾糾紛的調解方式。針對農村矛盾糾紛的特點,結合自身基層工作經驗,在調解糾紛時應註意以下幾點:

1.動員社會力量廣泛參與,打造“大調解”體系。針對農村矛盾糾紛主體年齡大、文化程度低、法律意識差、少數民族多等特點,在預防和調處矛盾糾紛時,要動員公安、司法、村級調解委員會、清真寺阿訇、家庭長輩等力量,多管齊下,在基層建立“大調解”制度,做好基層矛盾糾紛化解工作。

?2.仔細調查,弄清事實的來龍去脈。在調解任何矛盾糾紛之前,都要查明事實真相,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讓群眾在處理無糾紛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3.以理服人,耐心細致地做思想工作。在調解中,要耐心聽取雙方的陳述和辯解,明辨是非,在堅持依法辦事的基礎上,靈活運用法律法規、風俗習慣、倫理道德、典故等容易被群眾接受的理由,說服和感化雙方,說服當事人心服口服,發自內心地接受調解結果。不要明辨是非,語氣生硬,會激化矛盾。

4、案例解讀,廣泛宣傳,做好普法工作。調解中要多講身邊的案例,以案釋法。我們每調解壹次糾紛,就相當於壹次法制宣傳,提高人民群眾的法律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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