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不違法。但養牛屬於養殖業,需要辦理營業執照和動物防疫合格證。如果有進壹步的加工項目,需要同時申請相應的許可證。壹般可以按個體工商戶辦理。
農村村民在自家院子裏養牛是合法的。我國法律嚴格保護基本農田,控制非農建設占用農用地。農村的院子不屬於農田,養牛是壹種農副業,所以不構成占用農用地,也就是合法的。
養牛建設選址應符合相關要求,科學合理。從事畜禽養殖和屠宰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采取措施,科學處置糞便、屍體、汙水等畜禽廢棄物,防止汙染環境。
法律依據
畜禽規模養殖汙染防治條例
第十二條
新建、改建、擴建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應當符合畜牧業發展規劃和畜禽養殖汙染防治規劃,符合動物防疫條件,並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對環境可能產生重大影響的大型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其他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應當填寫環境影響登記表。規模化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的管理目錄由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國務院農牧業主管部門確定。環境影響評價的重點應當包括:畜禽養殖產生的廢棄物的種類和數量,廢棄物綜合利用和無害化處理的方案和措施,廢棄物的消耗和處理及其向環境的直接排放,對水、土壤等環境和人體健康可能產生的影響,控制和減輕影響的方案和措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
第二十條
陸地邊境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動物疫病防治的需要,合理設置動物疫病監測站,完善監測機制,防止動物疫病從境外傳入。
科技、海關等部門應當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做好動物疫病監測預警工作,並定期與農業農村主管部門交換信息,及時報告突發事件。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完善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體系和工作機制,根據需要合理布局監測站點;野生動物保護、農業和農村等主管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做好野生動物疫源和疫病的監測工作,定期互通信息,及時報告突發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