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遵循“量力而行、惠及群眾、民主決策、上限控制、公開使用”的原則。1.召開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應當有本村18周歲以上的村民的過半數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的農民代表參加,作出的決定須經半數以上參加人員同意方可有效。
2、為防止“壹事壹議”現象的發生,各級稅改辦和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部門要嚴格掌握政策,加強對農村“壹事壹議”的監督和指導,並建立健全相關規章制度,規範辦事程序,真正體現人人事、人人議、人人定。
三、管理制度?(壹)村級範圍內興辦水利、農田基本建設、修建村級道路橋梁、植樹造林等集體生產和公益事業所需的資金和勞務,可以通過“壹事壹議”的方式籌集。
(二)村級“壹事壹議”籌資籌勞,遵循“量力而行、惠及群眾、民主決策、上限控制、公開使用”的原則。
(三)“壹事壹議”審批程序:年初由村委會提出預算方案,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報鄉鎮政府審批,送市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部門審批執行。
(四)籌資籌勞經批準後填入負擔卡,由村委會按卡組織收取,並按約定用途使用。
(五)“壹事壹議”籌集的資金歸村集體所有,收到的資金全部交由農村金融代理中心代管。
(六)村集體生產和公益事業完成後,應及時辦理決算,“壹事壹議”資金的收支情況應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