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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農村局的主要業務是什麽?

農業與農村局的主要業務如下:

1.實施“三農”發展戰略,統籌研究並組織實施“三農”發展戰略、長遠規劃和重大政策;負責農業(農林漁)綜合執法;參與制定財稅、價格、收儲、金融保險、進出口等涉農政策;

2、貫徹扶貧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全市扶貧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協調制定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分配和使用計劃;建立健全扶貧開發協調機制,推動實施精準扶貧、精準脫貧長效機制;建立健全扶貧責任制,制定和落實扶貧開發目標責任和考核辦法;負責扶貧工作考核,實施績效考核;負責全市扶貧開發的宣傳、培訓和信息化建設;

3.協調推進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農村治理的發展;領導組織改善農村生活環境;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負責農業行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

4.制定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負責農民承包地和農村宅基地的改革和管理;負責指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的調解和仲裁;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引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建設和發展;負責確定被征地農民名單;

5、引導發展農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閑農業;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培育和保護農業品牌的建議;發布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運行情況;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相關工作;

6、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行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組織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和經營體系建設,指導種植業、畜牧業、漁業和農業機械標準化生產建設;負責近海漁業管理和漁政漁港監督管理,承擔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職責。

法律依據

國務院直轄市行政機構設置和編制管理條例

第六條國務院行政機關根據職能劃分為國務院辦公廳;國務院組成部門、國務院直屬機構、國務院辦事機構、國務院組成部門的國家行政機構和國務院議事協調機構。國務院辦公廳協助國務院領導處理國務院日常工作。國務院組成部門分別依法履行國務院的基本行政職能。國務院由各部、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和審計署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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