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梅梅說,術後因抽脂在全身留下10多處黃豆粒大小的疤痕,多處出現淤血。頸椎、胸椎、腰椎不時疼痛,無法正常彎腰。睡覺時,他們需要每20秒改變壹次睡姿,而且經常被疼痛驚醒。她懷疑脊髓損傷可能與手術中過量註射麻醉劑有關。
手術失敗後,張美美多次找到深圳鵬愛醫療投訴。醫院相關負責人承認了問題,願意賠償,讓她壹直上訴。2065438+2009年6月,張美美以醫療損害責任糾紛為由,向深圳鵬愛醫療索賠1.2萬元。
但當她提出賠償1.2萬元時,醫院改變態度,指責張美美“敲詐勒索”、“醫鬧”。醫院的法律部主任甚至說:“(病人)是治愈死亡傷殘,直接看手術造成的傷害也無所謂。妳(張梅梅)還沒死。1萬多是隨便給的?不管妳是不是歌手,妳能威脅醫院嗎?醫院怕不怕?”
張梅梅不解。醫院主動索賠,她這麽做了,卻被說是“敲詐”。在協商之前,高先生很和藹,“做出各種承諾,盡力幫助解決”,但現在他壹改之前的態度,給她貼上了“恐嚇”、“威脅”甚至“醫鬧”的標簽,張梅梅表示將通過法律途徑依法維權,為自己討回公道。
擴展數據
患者在維權時應註意:
第壹,如果醫院確實有過錯,患者可以和醫院協商賠償。但患者要求太少或太多的具體賠償都是不合適的。如果他們要求太少,可能無法彌補自己的創傷和損失,也無法懲罰錯誤的壹方。但如果提多了,就涉嫌敲詐勒索。
因此,與醫院協商時提出的具體訴求應該是明確合法的,患者也可以聘請律師提前介入協商過程,這樣律師根據法律計算賠償金額或提出其他訴求會更加合法有據。
二、當咨詢或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仍不能解決根本問題時,患者可積極考慮訴訟事宜。
中國經濟網-女歌手整容失敗索賠654.38+0.2萬元,被斥醫鬧。深圳鵬愛醫療:她還沒死,654.38+0萬多是隨便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