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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值班律師與法律援助的區別

值班律師和法律援助律師的區別在於,前者是廣義的法律援助律師,後者是狹義的法律援助律師。這兩位律師在從事法律援助活動時,不能收取訴訟費,而應免費為原告或被告服務。

1.值班律師和法律援助律師有什麽區別?

第壹,司法局的律師是公務員,只能從事法律援助工作,不能收取律師代理費,否則違法;

第二,壹般律所是通常意義上的律師,代理當事人時可以收取律師代理費。

值班律師也是法律援助律師,但與申請或依法指定的法律援助律師不同。後者是狹義的法律援助律師,前者是廣義的法律援助律師。實際上,值班律師從壹開始就被稱為“法律援助值班律師”,也就是說值班律師也是法律援助律師。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於符合法定條件的當事人,辦案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甚至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當事人及其近親屬也可以申請法律援助律師。

2.申請法律援助律師的條件是什麽?

申請法律援助的條件: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組織法律援助律師,為經濟困難或者特殊案件的當事人提供免費法律服務的壹種法律保障制度。法律援助的條件可分為壹般條件和特殊條件。

(1)壹般條件

壹般條款壹般適用於中國公民。是指因經濟困難確實無力支付法律服務費用,並有充分理由證明需要幫助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中國公民,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2)特殊條件

特殊條件主要是指刑事案件被告人獲得法律援助應當具備的特殊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1)盲、聾、啞和未成年人是刑事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托辯護律師的,應當獲得法律援助;

(二)其他因經濟困難無法聘請辯護律師的殘疾人、老年人等刑事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可以獲得法律援助;

(3)刑事案件中,外國籍被告人沒有委托辯護人,法院指定律師為其辯護的,可以獲得法律援助。

雖然值班律師和法律援助律師都是無償從事法律援助活動,但也有壹些區別,有廣義和狹義之分。申請法律援助律師,需要滿足壹定的條件。壹般來說,公民經濟困難,無力支付律師服務費。為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他們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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