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註冊地址的含義
曼德企業服務稱,公司註冊地址為公司營業執照上登記的“地址”。壹般情況下,公司以主要辦公地點所在地為住所,不同城市對註冊地址要求不同,應以當地工商局要求為準。
世界各國各地區公司法的規定相當不壹致。
如何確定公司地址,在世界各國各地區公司法中頗不壹致。比如日本商法以總公司(公司)所在地為住所;英國公司法以公司實際經營所在地為住所;美國法律以公司註冊地為住所;德國公司法規定,公司的地址由公司章程確定,通常可以是公司的營業住所、業務領導部門或行政部門。
我國法律明確規定只能有壹個公司地址。
根據我國法律,公司以其主要辦事處所在地為住所。辦公地點,即公司經營活動和公司事務的地點。對於達到壹定規模的公司,公司的辦公室往往很多。考慮到公司地址的上述意義,我國法律明確規定公司地址只能有壹個。因此,在多個辦事處的情況下,應根據各辦事處辦理業務的不同性質,設立其中壹個辦事處為主辦事處,使公司住所為辦事處所在地。
公司地址是公司章程中必不可少的項目之壹。
公司成立前應選擇其住所。申請公司登記時,必須向登記機關提交住所證明,證明擬登記的公司對住所享有使用權。公司地址是公司章程中必不可少的項目之壹。如果不記載,就違背了公司存在的正當性,公司不能成立。如果將來變更註冊住所而未進行登記,公司不得利用變更後的住所對抗第三人,即公司地址壹經登記即產生公信力。
通過曼德企業服務的講解,相信妳對公司註冊地址有了新的認識。註冊公司的時候不要大意,要註冊公司的註冊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