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識是社會意識的組成部分。它是人們關於法律的思想、觀點、理論和心理的總稱。包括法律心理和法律意識形態,前者涵蓋了人們對法律本質和功能的看法,對現行法律的要求和態度往往是自發形成的,屬於法律意識的初級階段。
後者是指人們對法律的評價和解釋,對人們行為是否合法的評價以及對法制的觀念,屬於法律意識的高級階段,需要培養和教育才能逐步形成。法律意識與人們的世界觀、倫理道德密切相關,具有很強的階級性。
不同的階層有不同的法律意識。在階級社會,沒有全社會統壹的法律意識。統治階級的法律意識在社會中占據主導地位,起著主導作用。各個階層法律意識的內容最終是由該階層的物質生活條件決定的。
在統治階級內部,由於各個階級、群體乃至個人的具體立場不同等原因,他們的法律意識並不完全相同,但在基本點上都服從於統治階級的利益。統治階級的法律意識直接指導著法律的制定、實施和遵守。
意識的分類:
1,個體法律意識,群體法律意識,社會法律意識。根據法律意識主體的不同,法律意識可以分為個體法律意識、群體法律意識和社會法律意識。個人法律意識是具體的個人對法律現象的思想、觀點、看法和情緒,是個人獨特的社會地位和社會經驗的反映。
2.從法律意識的社會屬性和政治屬性出發,對主導法律意識和非主導法律意識進行了分類。總的來說,前者起積極作用,後者起消極、負面、破壞性作用。為貫徹和執行統治階級的階級意誌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從而達到維護現行政治制度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