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此,伊尹沒有講浮誇,更沒有講深奧玄妙的道理,而是“說湯連味”。為了讓自己的演講更有感染力和說服力,伊尹選擇了世界上最常見的食物烹飪,也是他最擅長的。所以有“負鼎,湯以味,以王”之說。對人民來說,食物是最重要的。伊尹通過品嘗人間美味,用淺顯的烹飪奧秘和生動的比喻,深入淺出地向傳授了許多治國之道,為唐提供了寶貴的治國經驗。壹切都是通用的,烹飪和法律也不例外。
烹飪和法律都需要實用性。理性認識來源於實踐,但也指導實踐活動。烹飪,烹飪的溫度,調味,調味,加多少調料,什麽時候煮,需要在很多實踐中摸索總結。林丹秋在《馬風伯》中說:“小菜還是普通菜...但是壹旦被這個女廚師煮過,確實有壹種不壹般的味道。”沒錯,配菜還是老樣子,但是經過多次的烹飪練習,熟能生巧,慢慢明白了烹飪的奧秘,做出來的菜也很好吃。
法律作為壹種學問,也需要在具體的司法實踐中進行探索和總結。法律是司法實踐的總結和升華。脫離實踐的法學,就像壹道沒有油鹽醬醋的菜。它又苦又無味,會讓人排斥甚至反感。源於實踐的法學更有生命力。近年來,司法機關與法學院校建立雙向交流機制,對於總結提升司法實踐的理論水平,深化和推動法學研究的具體應用,實現司法實踐與法學理論研究的互動,大有裨益。
烹飪(烹調)是家常便飯,法律要通俗易懂,成為普通人的“好菜”。當然,法學理論著述中少不了“春雪”,但也少不了“下裏巴人”。因此,法學應該走出“象牙塔”,走進尋常百姓家,讓法學在具體生活中運用自如。作為法律人,我們不是生活在紙面上的法律,而是生活在現實社會中。法律本身是整個社會體系中最重要的組成部分之壹,法律與社會的良好運行密切相關。
所以,不能把法律和社會制度割裂開來。壹個法律人只有考慮到社會背景,運用社會常識、常識、常理,才能更深刻地理解法律,做出更準確的判斷。民國時期的法學家孫說:“如果妳只有法律知識,缺乏社會常識,那就充滿了時代的不合時宜,不能適應時代的需要,也就是不能算作法律人才。”用普通人的話來說他們生活中的人的事,關心的事,法律原則,應該是我們作為法律人的追求。烹飪的靈感和法律的合理性都來源於普通人的生活。美味佳肴和法律理論要用在人民的日常生活中,烹飪和法律都需要取之於民,用之於民。法律不僅可以是文人的話,也可以是普通人的談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