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民族公民都有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進行訴訟的權利。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應當為不通曉當地通用的語言文字的訴訟參與人翻譯。在少數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區,應當用當地通用的語言進行審判。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我國社會逐步實現了由新民主主義向社會主義的過渡。生產資料私有制的社會主義改造已經完成,人剝削人的制度已經消滅,社會主義制度已經確立。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本質上是無產階級專政,並得到鞏固和發展。中國人民和中國人民解放軍打敗了帝國主義和霸權主義的侵略、破壞和武裝挑釁,維護了國家的獨立和安全,加強了國防。經濟建設取得巨大成就,獨立的、比較完整的社會主義工業體系基本形成,農業生產顯著提高。教育、科學、文化等事業有了很大發展,社會主義思想教育取得了顯著成效。廣大人民的生活有了很大的改善。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各族人民共同締造的統壹的多民族國家。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系已經確立,並將繼續加強。在維護國家統壹的鬥爭中,要反對大民族主義,主要是大漢族主義,也要反對地方民族主義。國家盡壹切努力促進國內各民族的繁榮。
憲法規定了哪些內容?
1.憲法的基本原則。即國家制度、基本經濟制度、政績確認、基本國策等國民生活的基本原則。
2.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這是憲法的主要內容,也是重點,而且越來越重要。主要是政治權利、經濟權利、社會權利、文化教育權利。
3.國家機構的組織和設置。這是憲法的本質內容和核心。憲法可以不規定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但必須由國家機構來組織和設置。這樣的憲法被稱為中立憲法。主要是國家機構是什麽,如何組成,如何相互聯系,如何產生等等。
4、國家的象征,或者說國家的象征。現代國家壹般都有國旗、國徽和國歌。其他還有國花、國樹、國鳥、民族口號、民族諺語等。
關於以上內容,是關於憲法第139條的規定。希望您認真閱讀以上內容,不要違反我國的法律法規,切實遵守我國的憲法,做壹個法制公民。希望我的回答對妳有幫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章第八節國家機關、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各民族公民都有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進行訴訟的權利。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應當為不通曉當地通用的語言文字的訴訟參與人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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