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以個人名義幫別人借錢會怎麽樣?隨著小市場的經濟擴張,很多人會做壹些貸款,但是難免會遇到壹些不容易推脫的貸款。壹些關系密切的人會以自己的名義為他人要求貸款,這在法律上沒有明確規定,也不違法。但如果別人在妳不知情的情況下申請貸款,那就是頂格貸款,是違法行為。1.冠名貸又稱假貸,是指別人冒用妳的名字,而妳並不知情。在這種情況下,妳有權追認。拒不追認,銀行不放貸,還可以要求造假者承擔侵權責任;2.以自己的名義借錢給別人,要看妳的名字落在哪裏。如果妳是銀行的同行,妳就是貸款人,風險自擔;如果妳是擔保人,在別人不能還款的情況下,妳會承擔擔保責任,但承擔擔保責任後,妳對貸款人有追索權。在借錢給別人的時候,還是需要小心的,因為如果發生意外,貸款是需要貸款人償還的。在給別人借錢的時候,最好有壹些約定,這樣可以避免壹些不必要的麻煩。以自己的名義借錢給別人是不正當的方式。畢竟信用在當今社會越來越重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九條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第六百七十條貸款的利息不得提前從本金中扣除。提前從本金中扣除利息的,按實際貸款金額歸還貸款並計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壹條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和金額提供貸款,給借款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借款人未按約定的日期和金額催收貸款的,應按約定的日期和金額支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