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天的票不行,過期就扔了(30天後銀行不發)。
這句話告訴大家,普通的匯票、支票等。在到期日後30天內仍然有效,但超過30天就不能兌現,這就是所謂的“拋光”。因此,在交易中,要註意票據的到期日,及時遵守票據的付款要求,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2、十五天照常,不得推送(15天拒絕受理需立即通知持票人)。
這個公式的意思是,持票人從銀行承兌匯票時,銀行不得拒絕承兌,並在15天內通知持票人。否則,超過15天後銀行拒絕承兌,會給持票人造成損失。所以在交易中要註意查看票據承兌情況,及時與銀行溝通。
3、逾期六個月的,還要退(超過付款期限的票據需結合實際情況決定是否付款)。
這句話告訴大家,如果票據超過了兌付期限,不能按照規定兌付,就要考慮實際情況再做決定。有時需要對票據進行背書,即增加背書人的信用後再進行兌付。所以在交易中,大家要註意實際情況和背書人的信用,合理處理票據逾期問題。
4.壹年以內的,銀行認可不貪持票(壹年以內的本票需要在銀行承兌)。
這個公式就是告訴大家,壹年以內的本票,必須銀行承兌,才能兌現。如果持票人直接兌現本票,銀行不承擔責任。因此,在交易中,大家要特別註意本票的承兌,遵循相關規定,謹慎處理涉及本票的交易。
5.三年期票過期無人問津(三年期票到期後三年內不付款,視為逾期)。
這句話告訴大家,對於壹張三年期的票據,如果到期後三年內沒有人支付和辦理,將被視為逾期,需要找理財公司或銀行辦理。所以在交易中,大家要及時跟蹤票據的到期情況,確保在有效期內進行兌換和處理。超過有效期的,應及時聯系相關機構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