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品牌有助於促進產品銷售,樹立企業形象。
2.註冊品牌(註冊商標)可以保護企業的合法權益。
3.品牌有利於約束企業的不良行為。
4.該品牌有助於擴大產品組合。
5.品牌便於消費者識別、鑒別和購買商品。
6、品牌有利於維護消費者利益。
7、品牌有利於促進產品改進,有利於消費者。
品牌保護的重要性主要從四個方面介紹:
第壹,品牌保護有利於鞏固我們品牌的市場地位。我們知道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譽度,也就是我們經常提到的外觀。我們看到的第壹印象決定了我們產品的銷量和我們的市場份額,所以在經營過程中壹定要杜絕品牌老化的現象。
第二,品牌保護有利於保護我們企業的生命力。如果品牌能夠滿足消費者的不斷變化,在這種市場競爭中具有強大的生命力,就會對我們品牌的保護起到強大的後盾作用。
第三,品牌保護有利於化解危機。在我們運營的過程中,有來自各個方向的壓力,也會有壹些企業內部的競爭壓力。因此,如果我們能夠提前預測企業即將面臨的危機,我們也可以很好地解決品牌競爭。品牌維護需要我們在壹定程度上提高產品和服務的質量,所以我們可以有效地阻止這種品牌危機在我們內部發生。
第四,品牌保護是有利於抵禦市場競爭的品牌競爭。在市場競爭中,有競爭力的品牌將直接影響企業品牌的價值。不斷的維護品牌,可以讓我們在市場競爭中保持競爭力,同時也會對抵制假冒品牌起到壹定的作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七條申請註冊和使用商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商標使用人應當對其使用該商標的商品質量負責。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制止通過商標管理欺騙消費者的行為。
第五十七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屬於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
(壹)未經商標註冊人許可,在同壹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二)未經商標註冊人許可,在同壹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造成混淆的;
(三)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四)偽造或者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或者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
(五)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變更註冊商標,並將變更商標的商品再次投放市場的;
(六)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提供便利,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
(七)造成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其他損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