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破侖法典》原名《法蘭西* * *,是典型的資產階級民法典,共分3條35章2281條。65,438+0804年推出代碼,大部分文章拿破侖親自參與討論。據說,在100多次關於制定民法典的會議中,《拿破侖法典》不再僅僅是壹部法律著作,而是代表了鮮明的時代和政治色彩。由於拿破侖的傑出貢獻,法國民法典也被稱為拿破侖法典。
《拿破侖法典》包括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民事訴訟法、憲法和商法,建立了較為完備的法律體系,構成了拿破侖時代乃至未來相當長壹段時間的法國六法體系。這些成文法典的制定極大地促進了當時及以後很長壹段時間內法國法學會的法律規範。《拿破侖法典》還包括物權、債權、婚姻、繼承以及許多沿用至今的民法概念。它是第壹部完整地將當時的基本原則和精髓傳遞給現代社會的民法。
《拿破侖法典》從法律上保障了新建立的小農土地所有權。它保證了私有財產所有權的不可侵犯性,建立了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商品交易和價值秩序,進壹步傳播了法國資產階級革命的勝利成果,保障了法國普通民眾的基本人權。將《人權宣言》中的財產權、名譽權等基本人權概念化、具體化。正因為如此,很多人認為《拿破侖法典》是法國大革命結束的重要標誌和產物。
拿破侖法典是在拿破侖軍隊占領的土地上強行實施的,所以在歷史上流傳很廣。歐洲資本主義國家的法律幾乎都借用了這部法典,這部法典規範了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的社會秩序,代表了資產階級的利益。它體現了法國大革命的原則和精髓。
拿破侖戰敗流放聖赫勒拿島時說:“我真正的榮耀不是我打贏了四十多場仗(實際上是五十多場)。滑鐵盧戰役抹去了我對這壹切的所有記憶。但有壹樣東西是人們永遠不會忘記的,而且是永遠不會忘記的——這就是我的法國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