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暴露他人隱私本身就是壹種不道德的行為。根據相關法律,公民的個人隱私依法不受他人侵犯。如果行為人泄露他人隱私,將構成民事侵權,承擔民事責任。嚴重的話會面臨治安管理處罰,承擔行政責任。更嚴重的話會觸犯刑法,構成犯罪。非法獲取、出售、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認定為情節嚴重:1。出售或提供關於其下落的信息,並被他人用於犯罪;2.明知或者應知他人利用公民個人信息實施犯罪並出售或者提供的;3.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軌道信息、通信內容、信用信息、財產信息五十條以上的;4.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記錄、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可能影響人身、財產安全的公民個人信息五百條以上的;5.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第(三)項、第(四)項以外的公民個人信息五千條以上的;6.數量不符合第3項至第5項規定的標準,但達到相應比例的相關數量標準;7 .違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 * *郵政工作人員私自開拆、隱匿、毀棄郵件、電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盜竊財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第二百五十三條之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出售或者向他人提供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取的公民個人信息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依照第壹款的規定處罰。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款的規定處罰。第二百四十六條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前款罪,除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以外,只有被告知的,才予以處理。被害人通過信息網絡告知人民法院第壹款規定的行為,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請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