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不動產登記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將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記註冊費、測繪費等因向購房人提供測繪資料而產生的費用轉嫁給購房人。因此,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繳納測繪登記費,並且具有法律效力。而且不動產登記的收費行為規定,除非不動產權利首次登記,不動產界址、空間界址、面積等自然條件發生變化,不動產登記申請人要求重新測量,不動產登記機構已經擁有不動產測繪成果數據的,不得要求不動產登記申請人重復提供並收費。擴充材料不動產登記費包括:房屋等建築物、構築物的所有權及其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或者海域使用權;無建築物、構築物的建設用地使用權或者宅基地使用權;森林、林木的所有權和承包林地、國有林地的使用權;耕地、草原、水域、灘塗的承包經營權;地役權;抵押貸款。這六種情況,國土資源部和縣級以上地方不動產登記機構在辦理首次登記、變更登記、轉移登記、更正登記、異議登記時,需要收取不動產登記費。此外,兩部委的通知還指出,國土資源部和縣級以上地方政府的不動產登記費收入將分別全額上繳中央國庫和地方國庫,納入財政預算管理。違反規定多收、少收、緩收費用的,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違反罰沒收費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行政處罰暫行規定》等國家有關規定追究法律責任。相關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不動產登記費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規[2016]2559號)第五條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將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記的登記費和因提供測繪資料而產生的測繪費等其他費用轉嫁給購房人。第七條規範了不動產登記的收費行為:除不動產權利首次登記、不動產界址、空間界址、面積等自然條件變化以及不動產登記申請人要求重新測量外,不動產登記機構已經擁有不動產測繪成果數據的,不得要求不動產登記申請人重復提供並收費。
上一篇:如何維護賣家的權益下一篇:北京大學學生吳殺母案的最終判決是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