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都會接觸到借錢給別人,然後雙方就建立了債權債務關系。如果債務人不還錢,我們可以通過訴訟來維護自己的利益,那麽訴訟結束後債權人可以向債務人追償嗎?讓我們來看看邊肖帶來的相關內容。
第壹,起訴後,債權人能否向債務人追償?
債權人起訴後,仍然可以繼續向債務人要錢。起訴與和解並不沖突。在法院作出判決前,雙方能夠達成和解或者調解協議的,可以撤訴。
向債務人追償債務是債權人的權利。具體來說,向債務人追償債務有兩種方式:壹種是通過自己的方式,即直接向債務人進行還款;另壹種是通過法律途徑向債務人追討欠款。這兩種方法可以單獨實現,也可以壹起實現。
二、債權人追債的方法有哪些?
1,以及解決方案
協商解決是指債務催收當事人在自願、互諒的基礎上,直接協商或邀請第三方調解解決糾紛。
2.調解法
如果討債人不想傷害和平,不想樹敵,不想快速解決債務糾紛,可以向當地人民調解委員會提出書面調解申請。
3.仲裁法
根據我國仲裁法的規定,仲裁實行要麽仲裁要麽審判和壹裁終局制相統壹。與兩審終審制相比,仲裁更有利於當事人之間糾紛的快速解決。
4.訴訟法
債務糾紛訴訟是壹種民事訴訟。對於壹些復雜的案件,對方難以處理或者其他方式難以解決的,追債人可以選擇訴訟程序解決。
5、申請支付訂單的方法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九十壹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後,經審查,催債人提供的事實和證據清楚、合法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申請不成立的,裁定駁回。”債務人在指定日期內不自覺履行義務,又不提出書面異議的,催債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6、申請第壹執行方法
先予執行是人民法院在某些案件作出判決前,為解決原告當前生活困難,對被告執行壹定財產的臨時措施。
7.努力實施公證法。
強制公證是指公證處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對追債文書、物品經審查核實認為無疑問的,依法對追債文書進行公證,並賦予其強制執行效力。利用這種方式,討債人可以節省繁雜的訴訟流程和訴訟成本,是壹種簡單高效的討債方式。
通過以上,邊肖簡單回答了債權人起訴後是否還能追究債務人的問題。如果債務人拖延還款,我們壹方面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起訴,另壹方面也要繼續向債務人追討欠款。兩者並不沖突。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可以通過多種方式追討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