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壹部分,包括制作人、文件名稱、文號、嫌疑人基本信息及涉嫌罪名、案件來源、偵查過程中各種法律程序啟動時間及嫌疑人歸案情況;
依次寫下以下內容:
(1) title,位於文檔頂部中央,由“機構名稱+語言”組成,分為兩行;
(2)編號,在標題的右下方,由公安機關的委托書、程序和文件的簡稱、年份、案件編號等組成。;
(三)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況及其違法犯罪經歷;
(4)中介語。
2、正文,包括公安機關依法查明的犯罪事實,證明上述事實的證據,說明案件的有關情況和作出起訴意見的理由;
依次寫下以下內容:
(1)犯罪事實;
(2)起訴的理由和法律依據。
3.在結尾,首先陳述收件人的名字。然後由縣級以上公安局長簽發,職位、姓名、印章排列在文件末尾。文書簽發日期由局長簽字,日期加蓋公安局公章。最後在左下角寫上附送物品。如果嫌疑人目前在押;本案預審卷宗的頁數、證據、贓物的名稱、數量、存放地點;證人的姓名、職業和地址;鑒定人的姓名、職務、單位和住址。
4、附頁,註明移送卷宗,犯罪嫌疑人現所在地,隨案移送的物品,被告人是否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壹十九條* *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壹)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請求、事實和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訴訟範圍,由被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壹百二十壹條起訴狀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壹)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和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和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請求及其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四)證據及其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問題:試解釋票據關系與票據基本關系的關系,以及票據法中票據關系與非票據關系的區別。
答:票據關系和票據基本關系的關系如下:
(1)票據關系是基於票據行為的票據當事人之間特有的債權債務關系。票據基本關系是根據票據實踐的需要,從票據關系中抽象出來的壹系列與票據有關的民事法律關系和其他法律關系的總稱。主要包括票據原因、票據資金、票據預約的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