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起訴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起訴狀,又稱起訴書,是向法院提起訴訟,說明案情和我們主張的法律文書所必需的。(具體寫法可以參考我寫的《民事起訴狀基本格式及寫作要領》壹文。
需要提交:1份原起訴書,按對方人數提交份數。(即如果有幾個反對方,就提交幾份,然後在法庭上加1份。)
2.證明當事人身份的材料。
需要提交:1份身份證復印件。沒有身份證的,也可以提交臨時身份證復印件和戶口簿復印件。
如果有對方身份證或戶口本復印件,也可以壹起提交。如果沒有,如果有對方的姓名地址,可以在起訴狀中寫明。
3.證明妳主張的基本證據。
需要提交:1份證據,根據具體案件而異。比如離婚案件要提供結婚證復印件,債務案件要提供借條、欠條復印件等。原件通常在庭審時提交。
4.授權程序。
委托律師代理的,需要提交1份授權委托書和1份律師事務所公函。
委托非律師作為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權委托書1份,委托人身份證1份。
當然,無論如何,當事人完全可以自行處理,無需委托代理人。
二、法人(單位)起訴時應提交的材料。
1.原起訴書為1份,按對方人數提交份數。註意公章,由法定代表人簽字。
(與自然人起訴的要求相同)
2.1營業執照復印件。
用於證明當事人的主體資格。(功能和個人身份證復印件壹樣。)
3.1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證明復印件,由單位出具並加蓋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4.證明索賠的基本證據。
由於案件不同,提交的證據也不同。基本證據就夠了,不需要全部提交。(起訴自然人的其他要求)
5.授權程序。
如果有,就提交;沒有委托的,不提交。(起訴自然人的其他要求)
三。寫起訴狀的註意事項
1,投訴信要簽名或按手印。單位應加蓋公章並由法定代表人簽字。
2.壹般只能提交材料復印件。如果法院工作人員索要原件,註意索要證據收據。
3.身份證復印件壹般要求雙面同時復印在壹張紙上。
4.法院收集的材料的頁面格式要求A4打印紙尺寸。如果比A4紙小,粘貼在空白A4紙上。如果比A4紙大,要折疊粘貼在A4紙上,但不能影響開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壹百零九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交副本。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提出,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