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針對無法償還債務的問題,明確提出,無論暫時償還能力如何,債務都必須償還,暫時無力償還的可以分期償還,償還能力較強但拒絕償還的由法院強制執行。債務人是否有無償償還能力,由法院判定。當債權人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債務人償還債務時,法院受理後將開始調查債務人的財產狀況。財產狀況包括不動產、流動資產以及有無財產轉移,主要是查看債務人名下有無可供執行的合法財產。如果法院認定債務人有合法的可執行財產,就可以認定債務人有償還能力,法院就可以判決債務人履行還款義務。如果它拒絕履行,法院將介入強制執行。同樣,如果法院調查發現債務人沒有足夠的可執行的合法財產,或者根本沒有,法院會認定債務人有償還能力,不予補償。在無償還款能力的情況下,有兩種,壹種是暫時性的無償還款能力,壹種是永久性的無償還款能力。比如妳開公司,公司暫時無法周轉資金,只能暫時免費還款。在這種情況下,根據法律規定,債務人將分期清償所欠債務。當還款能力是永久性的,也就是說未來的錢會比現在少,對應的情況可能是債務人欠下了超出還款能力的巨額債務,債務人現有的財產需要清償,具體的判決會在法院審理後做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壹十三條拒不執行人民法院判決、裁定,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