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借條不按手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借條不按手印是有法律效力的。符合下列條件的合同有效:
1.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雙方在簽訂合同時的意思表示真實;
3.合同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反公序良俗。
二、欠條和借條的區別:
1,借條證明借貸關系,借條證明債務關系;
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不壹定是貸款;
2.欠條形成的原因是具體的借款事實;
欠條的形成原因很多,可以基於多種事實,如買賣導致的欠條、勞務導致的欠條、企業承包導致的欠條、損害賠償導致的欠條等等;
3、人民法院審查適用法律的合法性不同。
因借條或欠條引起的糾紛,在訴訟過程中,人民法院應根據不同的法律對借條或欠條所載明的權利義務的合法性進行審查。因為借條是在借貸關系的基礎上形成的,合法的借貸關系是受法律保護的。在貨幣借貸中,高利貸違反了法律法規的禁止性規定,由此產生的借條具有無效民事行為的法律後果,不能作為權利主體主張權利的證據。白條主要發生在買賣、賒銷等交易活動中。借條中載明的權利能否受到法律保護,取決於交易行為是否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違反國家禁止性規定的交易行為無效(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合同無效)。比如賭債形成的借條,不能作為權利主體依法主張權利的證據。
綜上所述,借據的有效性取決於借據的具體內容。未約定還款時間的,訴訟時效為貸款人請求還款之日起三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和債務人知道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但是,自權利被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特殊情況下,人民法院根據權利人的申請,可以決定延期。
第194條
在訴訟時效的最後六個月內,因下列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
(1)不可抗力;
(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者喪失代理權的;
(三)繼承開始後未確定繼承人或者遺產管理人的;
(四)債權人受債務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妨礙權利人行使請求權的其他障礙。自中止訴訟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六個月後,訴訟時效期間屆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