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如果債務人已經逃往國外,債權人可以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如果債務人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提起訴訟是有用的。
2.法律條款:《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二條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其經常居住地不壹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壹)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身份關系訴訟;
(二)對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身份關系訴訟;
(三)對被采取強制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訴訟;
(4)對被監禁者的訴訟。
第二百二十四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和刑事判決、裁定的財產部分,由第壹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壹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財產執行地人民法院執行。
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2.朋友欠錢壹直聯系不上該去哪裏起訴?
1.對於民間借貸糾紛,由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轄。
2.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第三條規定:“借貸雙方對合同履行地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事後又沒有達成補充協議,根據合同的有關規定或者交易習慣仍不能確定的,合同履行地為貨幣接受方所在地。”
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解釋》第十八條第二款規定:“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履行地,爭議標的物為支付貨幣的,收到貨幣的壹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房地產交付的,房地產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對於其他標的,履行義務壹方的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對於立即結算的合同,交易地為合同履行地。”
4.此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如何確定借款合同履行地的批復》,“借款合同是雙向合同,出借人和借款人都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分別承擔出借款項和償還借款及利息的義務,出借人和借款人所在地為合同約定的義務履行地。根據借款合同,貸款人應先撥出貸款,從而履行義務。因此,除非當事人另有約定,貸款人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
以上知識是邊肖對相關法律問題的回答。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如果債務人已經逃往國外,債權人可以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如果債務人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提起訴訟是有用的。歡迎需要法律幫助的讀者尋求法律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