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強奸的因素。
(1)行為人以暴力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關系。
(2)行為人以脅迫手段要求與婦女發生性關系。
(3)實質性的性行為。
當壹個女人被強奸後,她必須盡可能地保存有利的證據。很多包括:如果有外傷,可以去醫院做相關鑒定,拍照保存鑒定結果;或者事情發生時的電話錄音等等。並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相反,如果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性行為的強迫性,那麽強奸案就不成立。
但是,也有很多女性在受到侮辱的時候選擇了沈默。這種處理問題的方式不僅無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還讓肇事者逍遙法外。所以女性朋友要用法律途徑將肇事者繩之以法。
2女性未成年人的性行為判斷
(1)成年人與14周歲以下的未成年女性發生性關系,無論少女是否自願,都將構成強奸罪。成年人與14周歲以下的未成年子女發生性關系,無論是否自願,都將構成猥褻兒童罪。
(2)未成年人(14周歲以下的女孩)和未成年人(14-16周歲的男孩)發生自願性行為需要視情況確定。(3)未成年人(14周歲以下的女孩)與未成年人(14周歲以下的男孩)發生非自願性行為時,構成犯罪,但不承認法律責任。
(4)成年人與未成年婦女(14-17周歲)發生雙方同意的性行為,不構成強奸罪。
3.強奸的量化
根據我國法律,犯強奸罪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奸淫幼女的,以強奸罪論處,從重處罰。
寫在最後:
強奸罪中的未成年女性年齡為14周歲以下,即幼女。但是,如果14-17歲的未成年女性自願發生性行為,雖然行為人沒有被判強奸罪,但也難逃道德譴責。對於未成年女性來說,她們的身體器官尚未發育成熟,性行為的程度不僅會給她們帶來身體上的傷害,還會給她們帶來精神上的折磨,導致她們精神失常或者做出對自己不利的事情。
少年教育任重道遠,性教育是教育的壹大硬傷。希望家長用科學的性教育知識教育孩子,保護好自己的身體安全;也希望學校機構能承擔起孩子性教育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