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我國侵占股東權益涉及哪些罪名?
股東不得濫用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公司控股股東利用其關聯關系損害公司利益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股東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公司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構成侵占罪。其他情形,如虛報註冊資本罪、抽逃出資罪、非法經營同類業務罪、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等等。
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利益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正確行使權利是股東的基本義務。基於權利義務對等的原則,公司股東在享有各種權利的同時,有義務正當行使權利。其合法行使權利受法律保護,公司法規定了股東合法行使權利的壹般原則和股東濫用權利應承擔的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條: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權利,不得濫用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的獨立法人地位和股東的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公司股東濫用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百壹十五條:違反本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遇到股東權益受到侵害怎麽辦?
1.請求撤銷股東會董事會決議: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董事會的召集程序和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公司章程,或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等。
2、決議無效
3.損害賠償訴訟: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損害股東利益的,股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股東派生訴訟是指股東為了公司的利益而提起的訴訟。因為股東的利益和公司的利益是壹致的,股東起訴是為了公司的利益,本質上是為了自己的利益,但沒有那麽直接。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或者連續三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65,438+0%以上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可以書面請求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如果公司就股東權益糾紛提起上訴,很可能會直接被封殺,導致公司無法再次采取行動。所以溝通還是解決股東問題的辦法,可以避免公司停止運營的問題。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受到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可以追究刑事責任。這時候他們可以要求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