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狗叫、跳廣場舞擾民都是對和平權的侵犯。如果廣場舞影響了周邊居民的生活,就是侵犯了他人的生活安寧權。居民可以向環保部門舉報,也可以向居委會業主委員會舉報。如果實在不行,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和平權的使用場景不僅包括線下的現實生活,也包括線上的虛擬生活,比如打開網頁時的彈窗廣告、莫名點擊低俗網頁或推薦遊戲、手機收到的推銷電話和短信等。
和平權自然包括兩個方面。
1,壹個是物理空間的安全與寧靜,避免任何物理上的非法與不當侵擾。
2、另壹種是心理和精神上的安定安寧,以免任何心理和精神上的非法和不當侵擾。和平權作為壹項絕對權利,具有消極不作為的義務,不容侵犯、騷擾、侵害。否則,不僅要承擔物質損害賠償責任,還可能產生精神損害賠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五條侵害人格權的,受害人有權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訴訟時效不適用於受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的權利。
第1032條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刺探、騷擾、揭露、公開等方式侵犯他人隱私權。隱私是自然人和平相處,不願意被他人知道的私人空間、私人活動和私人信息。
第壹百零三條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權利人明確同意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壹)通過電話、短信、即時通訊工具、電子郵件、傳單等方式。打擾他人的私生活;
(二)進入、拍照、窺視他人住宅、旅館房間等私人空間的;
(三)拍攝、偷窺、竊聽、泄露他人私人活動的;
(四)拍攝、窺視他人身體私處的;
(5)處理他人隱私信息;
(6)以其他方式侵犯他人隱私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