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培養青年、少年、兒童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
第47條規定,中國人民和公民有從事科學研究、文學藝術創作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國家鼓勵和幫助從事教育、科學、技術、文學、藝術和其他文化事業的公民進行有益於人民的創造性工作。
第48條規定,中國婦女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與男子平等的權利。
國家保障婦女的權益,實行男女同工同酬,培養和選拔女幹部。
第49條規定,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保護。
夫妻雙方都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
父母有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
禁止破壞婚姻自由和虐待老人、婦女、兒童。
第五十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護華僑和歸僑、僑眷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
第51條規定,中國人民和中國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權利時,不得損害國家、社會和集體的利益或者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權利。
第五十二條規定,中國人民和公民有維護國家統壹和民族團結的義務。
第53條規定,中國人民和公民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保守國家秘密,愛護公共財產,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
第五十四條規定,中國人民和中國公民有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義務,不得實施危害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行為。
第五十五條保衛祖國、抵抗侵略是中國人民和每壹個中國公民的神聖職責。
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是中國人民和公民的光榮義務。
第五十六條規定,中國人民和公民有依法納稅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