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如果沒有遺囑,死者是西班牙國籍,子女是中國國籍,人也在中國。這種情況是根據西班牙法律決定的。中國的配偶或子女可以申請簽證來西班牙,但是簽證很難批下來。壹般需要委托西班牙律師處理案件。
3)繼承資格——首先要證明與死者的關系,其次要說明是否要繼承。4)根據繼承法規定,繼承人選擇繼承的,還必須承擔遺留的債務,而債權人要求償還的,那麽繼承人繼承財產時,必須先償還債務,然後才能繼承。另外,繼承財產時,必須先繳納財產遺產稅。所以繼承人壹定要委托律師把這些情況說清楚,再決定是否繼承財產。
5)如果離婚時死者和前配偶的財產沒有分割,仍屬於兩人的同壹財產,後配偶和子女有權繼承其中的壹部分。
6)不受合同約束的夫妻,擁有同壹財產,如果發生糾紛,法律會按照每人壹半來判決。但本案中,由於兩人離婚時並未分割,現在其中壹人死亡,那麽死者的前任將得到:兩人財產的壹半;現任配偶將繼承剩余壹半的二分之壹,所有子女將繼承剩余壹半的二分之壹,即前任配偶50%,後任配偶25%。所有子女,無論是與前任還是與後來的配偶所生,都將共同繼承25%。
7)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遺腹子子女,所有人享有同等的繼承權。
8)國內直系親屬應先向公證處出具親屬關系證明和雙重認證,再完成公證和雙重認證委托書。如果在西班牙有親戚,可以委托他們找律師。如果沒有,可以向中國駐西班牙大使館領事部尋求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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