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拉圖(古希臘)在法律上的統治權絕不能集中在同壹個人手中。
選擇幾個經典。
我認為,法律服從而沒有權威的狀態是走向毀滅的捷徑;但是我
要確保法律淩駕於統治者之上的國家能得到拯救和它所能得到的壹切祝福
商議。
哪裏的法律沒有獨立,沒有權威,哪裏的國家就壹定會滅亡;反之,法律的尊嚴勝過統治者的尊嚴,所以國家必有福報。
因為如果壹個人生來就有天賦,能夠自然領悟真理,他就不需要
法律來統治他;但後來無論如何沒有這樣的頭腦或者至少不多;因此我們必須
選擇法律。
如果壹個人天生就有知道真相的天賦,那麽這個人就不需要被法律規制。因為世界上沒有這樣聰明的人,至少不多。
所以我們必須選擇第二好的法律。
人類必須有法律並遵守法律,否則他們的生活將和最野蠻的人壹樣糟糕
野獸。
壹般來說,法律是通向文明的力量。沒有這種力量,人如果順其自然,就會變成最野蠻的動物。
《政治學》亞裏士多德(古希臘)法治優於壹人之治。
《民法大全》查士丁尼(古羅馬)西方私法的聖經
《戰爭與和平》格勞秀斯(荷蘭)國際法是支配國家間相互作用的法律。
“利維坦”霍布斯(英國)國家是由人們訂立契約而產生的。
論法律精神孟德斯鳩分權制衡是法治的基礎。
論社會契約論盧梭(法國)政府應該由人民選舉並監督。
《罪與罰》貝卡利亞(意)廢除了死刑,政府無權剝奪生命。
《聯邦黨人文集》漢密爾頓(美)解讀美國憲法文本
《法國民法典》(拿破侖法典)是大陸法系的基石。
《歷史法學》薩維尼(德國)法律應該尊重人們的習慣
邊沁(英國)立法權是最高權力。
德國民法典1900 65438+10月1實施民法體系新篇章。
在《為權利而鬥爭》中,葉林(德國)談到了為權利而鬥爭。
正義理論羅爾斯(美)個人的平等和自由必須受到法律的保護。
重視權利德沃金(美國人)的權利就是為了約束政府行為而提出的。
《法律的經濟分析》波斯納(美國)從經濟學家的角度看待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