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項目不列入醫療保險報銷範圍:
(1)服務項目。
(1)掛號費、院外會診費、病歷費等。
(2)出診費、檢查治療加急費、點名手術附加費、優質優價費、自請特護等特殊醫療服務。
(2)非疾病治療項目。
(1)各種美容健美,以及非功能性整形外科和矯形外科;
(2)各種減肥、增重、增高項目;
(3)各種健康檢查;
(4)各類預防保健診療項目;
(5)各種醫學咨詢和醫學鑒定。
(3)診斷設備和醫用材料。
(1)正電子發射斷層掃描(PET)、電子束cT、眼科準分子激光治療儀等大型醫療設備的檢查治療項目;
(2)眼鏡、假牙、假眼、假肢、助聽器等康復器具;
(3)各種自用的保健、按摩、檢查和治療設備;
(4)省級物價部門規定壹次性醫療不能單獨收費。
醫療保險是指社會醫療保險。社會醫療保險是國家和社會依據壹定的法律法規建立的,為保障範圍內的勞動者提供基本醫療需求保障的社會保險制度。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由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組成。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計入個人賬戶;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分為兩部分,壹部分計入個人賬戶,另壹部分用於建立統籌基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