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範圍不同:權益包括權利和利益,而權利只是價值的付出和回報,是否獲得利益是不確定的。
1,權利是法律關系主體享有的利益範圍或某種行為的可能性;
2.權利是權利主體為實現其利益而要求他人實施某種行為或不實施某種行為的可能性;
3.當權利受到侵害時,權利主體可以請求國家機關給予救濟。民事權益是公民或法人在民事活動中享有的權益。民事權益就是民事權益。由此可見,民事權利是民事主體依據民法為壹定的行為或利益而取得的法律資格。民事權益是指公民或法人在民事活動中享有的民事權益。
民事權益分類如下:
1,個人權益(姓名、名譽、榮譽、生命、健康、肖像、隱私、婚姻自主權、撫養權)
2.財產權(擔保權、所有權和用益權)
3、知識產權(版權、專利、商標專用權
4.其他民事權利(繼承權、股權):個人信息和知識產權的保護寫入民法典;明確債權的定義:因合同、侵權行為、無因管理、不當得利及其他權利人而要求特定義務人做或不做某種行為的權利;民事權利的取得方式有四種:民事法律行為、事實行為、法律規定的事件或法律規定的其他。
權利是壹個法律概念,是指法律賦予人們做或不做以及要求他人做或不做的能力。在我國,除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和其他權利的人以外,所有公民都平等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他們的權利同樣受法律保護。但公民必須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行使權利,不得損害他人、社會、國家和集體的利益和權利,否則將承擔法律責任,其權利不再受保護。
權益是權利與利益的結合,是法律概念。其合法權益受國家憲法和法律保護,任何人不得侵犯。當公民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公民有權要求侵權人停止侵害,賠償損失,並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註意公民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時要使用法律武器,采取合法的方式,而不是非法的方式,否則自己的權益得不到維護,反而會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六條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國家鼓勵和支持壹切組織和個人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進行社會監督。大眾傳播媒介應當做好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宣傳,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進行輿論監督。
第七條消費者享有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保護人身、財產安全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