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要內容
企業法律風險管理體系是指在實現戰略目標的過程中,為合理有效地控制企業面臨的法律風險而建立的由壹系列制度、流程和活動組成的有機整體。
(2)操作程序
企業法律風險管理體系建設的總體思路是運用科學的工具和方法,全面、客觀地識別和分析企業面臨的法律風險,統籌風險控制措施,並根據措施要求建立或完善相關制度和流程。控制措施實施後,對風險控制實施情況進行總體評估,並根據評估結果更新系統。
企業法律風險管理體系的構建分為三個階段。第壹階段的主要工作是識別、評估和分析法律風險,制定重大法律風險控制計劃。第二階段的主要工作是實施重大法律風險控制計劃。第三階段的主要工作是評估風險控制計劃的執行情況,並更新系統。
其中,第壹階段的工作主要由法務部門通過項目運作的方式進行,即由企業內部法務人員或內部法務人員與外部中介機構組成項目團隊,用3到4個月的時間完成相關工作。具體工作包括:壹是通過問卷調查、訪談等方式收集基本風險信息,同時全面梳理企業以往法律糾紛案例和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規;然後運用法律風險識別方法對風險信息進行整理,形成法律風險清單;然後,運用法律風險評估的方法,對法律風險清單中的風險進行量化評估、排序和分級,確定主要法律風險;然後,根據企業的實際需求,從多個維度分析企業的法律風險狀況;最後,對重大法律風險的風險控制現狀進行評估,並根據評估結果制定風險控制計劃。
企業法律風險管理體系建設的第二階段主要由各業務部門分別完成。即業務部門將重大風險控制計劃中賦予其的控制措施納入年度工作計劃,然後按計劃完成相關工作,如制定或完善某項管理制度、改進某項業務流程等。這個階段的工作周期比較長,壹般在壹年左右。
企業法律風險管理體系建設的第三階段由法律部完成。主要工作內容是收集和評估各業務部門風險控制措施的完成情況,然後根據評估結果提出改進風險控制措施的建議,並對風險清單和風險評估結果的內容進行滾動調整,以進入下壹周期的系統建設。參考資料:
/view/209365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