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決定取消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目錄(* * * 67項)
壹、取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 * * 28項,包括4個準入類和24個等級評價類)
編號項目名稱實施部門(單位)資質類別設置依據處理決定備註
1礦山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工程師《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79號)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工程師資格管理暫行規定》(建驗[2006 54 38+0]654 38+062號)取消原實施單位為SASAC管理的行業協會。
2冶金監理工程師關於印發中國冶金建設協會三個文件((1994)冶金監理字第451號)的通知。
取消
3.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礦山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得到認可。《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已取消。
4.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核準。《期貨交易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27號)取消。
5.取消了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進壹步加強項目經理職業化建設的指導意見》(建協會[2006]7號)建築保溫工程項目經理等級評定類別。
6.取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進壹步加強項目經理職業化建設的指導意見》(建協會[2006]7號)地暖工程項目經理等級評定類別。
7.取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評估的《關於進壹步加強項目經理職業化建設的指導意見》(建協會[2006]7號)。
8.取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進壹步加強項目經理職業化建設的指導意見》(建協會[2006]7號)古園林工程項目經理評定類別。
9裝飾(住宅)監理(師)《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開展建築裝飾資質培訓的通知》(中裝協〔2003〕21號)取消。
10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開展建築裝飾資質培訓的通知》(中國安裝協會[2003]21號)裝修項目經理等級評定班取消。
其他不能發太多字,請參考:/p/3861680990。
希望能幫到妳,希望采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