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購資金的退款流程是怎樣的?
1.如果購房者沒有選到理想的房子,開發商會將認購款全額退還給購房者。認購基金的本質是開發商在開盤前獲得大量資金,並在短時間內收回大量資金,解決開發商的燃眉之急。
2.未簽訂條款時,認購不具有法律效力,認購過程中購房者繳納的“誠意金”和認購金可以退還。購房人在認購和簽訂正式買賣合同時,需要謹慎認定,防止出現損害自身合法利益的行為條款。在簽署任何條款的時候,他們也要看清楚,註意。
3.仔細檢查合同是必要的。有協議嗎?如果開發商在認購協議中約定,購房者今後因個人原因不買房,那麽認購款不予退還。還是同意直接把認購款轉化成定金?如果雙方有約定作為“定金”,可以按照合同執行,之後就不能退了。
支付購房認購款應註意的問題
第壹,大部分“獲批”的樓盤沒有預售許可證。
幾乎所有“獲批”的樓盤都有壹個相同的特點——未取得“預售許可證”。很多房地產項目在建設過程中開始被認可。當時估計房子的預售許可證還沒辦下來。
第二,刻意控制房號,制造熱銷的假象。
很多開發商和代理商在“認資金”時,往往會刻意控制房屋銷售數量。知情人打了個比方。有的樓盤往往只放出1/3的房子。1/3的房子賣完之後,又宣稱“全部賣完”,從而故意制造樓盤賣得好的假象。“房子賣得越多,消費者越著急,越著急想買。但過不了多久,妳就會發現有人願意轉手,但價格自然要高很多。”專家警告說,“這往往是開發商或中介機構所為。”
三、變相無償占用消費者資金
在獲得認購資格時,會要求消費者繳納壹大筆“認購誠意金”。壹般幾千,幾萬到幾十萬。雖然開發商已經承諾“承認誠意”可以無條件無息返還。但也有專家認為,這其實是壹種無償占用消費者資金的“融資方式”。此外,有專家提醒這些人,政府等機構沒有監管措施。壹旦項目出現問題,開發商卷款跑路,吃虧的是消費者自己。
四是開發商隨時提高價格,優惠變成“空中樓閣”
所謂的“訂閱”通常是有折扣的。壹般樓盤會以2到3個百分點的折扣吸引消費者“認可”。但也有專業人士指出,這種“優待”其實完全是子虛烏有。因為,在“認籌”階段,開發商壹般不會公布銷售價格。如果“認籌”的數量超出預期,開發商就會立刻漲價。如此壹來,之前的所謂讓步無疑是“空中樓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