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簽署認罪悔罪書的後果可能會影響法院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處罰自由裁量權。壹般情況下,簽署認罪悔罪書可以從寬處理,但不會加重量刑。如果符合法定情形,也不需要簽署認罪悔罪書。
法庭拒絕認罪:
1.如果被告不認罪,法院也會根據庭審情況和證據做出判決。
2.被告不認罪,說明態度不好。證據足以證明犯罪事實的,加重判決。
3.被告人不認罪,證據和庭審不能證明很多犯罪事實或疑點。法官會做出保守的判斷。
4.如果其他證據確實不充分,壹方面檢察院可以退回補充偵查,另壹方面法院可以作出“證據不足,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的無罪判決;
在認罪悔罪書上簽字的,可以依法從寬處理,但符合法定情節的,不需要在認罪悔罪書上簽字。此外,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符合速裁程序適用條件的,也可以適用速裁程序審理。
犯罪嫌疑人自願認罪,同意適用量刑建議和程序的,應當在辯護人或者值班律師在場的情況下,簽署認罪悔罪書。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需要簽署認罪悔罪書:
(壹)犯罪嫌疑人是盲、聾、啞或者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
(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辯護人對未成年人的認罪認罰有異議的;
(三)其他不需要簽署認罪悔罪書的情形。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壹百七十四條
犯罪嫌疑人自願認罪,同意適用量刑建議和程序的,應當在辯護人或者值班律師在場的情況下,簽署認罪悔罪書。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需要簽署認罪悔罪書:
(壹)犯罪嫌疑人是盲、聾、啞或者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
(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辯護人對未成年人的認罪認罰有異議的;
(三)其他不需要簽署認罪悔罪書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