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合同,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所謂合同糾紛起訴,是指人民法院應合同雙方當事人的請求,在全體訴訟參與人的參與下,審理和解決合同糾紛的活動,以及由此產生的壹系列法律關系的總和。
合同糾紛的起訴是民事訴訟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解決合同糾紛的重要途徑。
訴訟過程中還應註意以下情況:
1,案件的判決結果取決於法律規定和雙方的證據。
2.對於違約方來說,法官主動取證是法律法規允許的。如果有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法院可以主動調取證據或者向壹方當事人申請調取證據,不屬於徇私舞弊。有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也可以向法官申請主動取證。
3.超過五六個月還沒有立案可能是不正常的,可以向有關部門反映。但如果被告充分利用法律規定的程序,拖延開庭時間,有可能五六個月都不開庭。
4.被告在同壹案件中起訴原告很正常,可能是反訴,也可能是單獨起訴。
綜上所述,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合同糾紛,當事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509條
雙方應按照協議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和保密義務。
合同履行過程中,當事人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汙染環境和破壞生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文章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其他組織以及他們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規定。
第壹百壹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壹)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請求、事實和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訴訟範圍,由被訴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