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麽是夫妻分居協議?
分居協議是指夫妻之間在不解除婚姻關系的情況下,終止同居義務的書面協議。其內容主要包括夫妻雙方自願分居,並對分居期間的財產和子女撫養作出約定。
2.離職協議有用嗎?
夫妻分居協議簽訂後,根據《婚姻法》規定,夫妻壹方向法院起訴離婚時,經法院調解,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準予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4.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
5.其他導致夫妻關系破裂的情形。
所以可以看出,分居協議在離婚過程中是很有用的。因為,如果夫妻只是在法庭上說已經分居,卻拿不出任何證據,那麽法院是不會相信的,不會采納的。所以分居協議最大的用處就是可以證明夫妻確實分居了,這樣法院會更容易相信存在分居的事實。
3.夫妻分居協議怎麽寫?
因為每對夫妻的婚姻狀況不壹樣,所以每份分居協議都不壹樣,那麽分居協議該怎麽寫呢?以下是離職協議樣本,大家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參考。
夫妻分居協議
協議(甲方):_ _ _ _ _ _ _
協議(乙方):_ _ _ _ _ _ _ _
(婚姻概述、分居原因、分居目的)
協議雙方於_ _ _ _ _ _ _ _ _ _年_ _ _月_ _ _日結婚
1.協議雙方自願同意分居。分離期間:
1.協議雙方不履行夫妻義務的;
2.協議雙方享有平等的同居權利,壹方不得違背另壹方的意誌。
2.分居期間家庭財產的暫時占有、使用和處置。
1.分居期間,壹套住房(具體位置)歸另壹方,另壹方自行解決住房問題;
2.分居期間,雙方所得的財產和收入歸各自所有,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3.雙方發生的債務由雙方自行承擔;
3.分離期間對兒童的臨時支持。
4.離職期限為24個月,從_ _ _ _ _ _ _ _ _ _年開始計算
動詞 (verb的縮寫)離職協議的終止:
1.雙方同意自願恢復同居關系。
2.壹方申請法院起訴離婚。
6.本協議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任何壹方不得隨意反悔。
上述協議壹式兩份,自雙方和見證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協議(甲方):_ _ _ _ _ _ _ _ _ _ _ _見證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人
協議(乙方):_ _ _ _ _ _ _ _ _ _ _ _見證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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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間簽訂的分居協議是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可以緩解目前夫妻之間緊張的關系,避免沖動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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