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改革現行稅收立法體制,充分體現稅收立法的民主原則;納稅人權利入憲,保障人權離不開憲法,保障納稅人權利也離不開憲法。依憲治稅是依法治國、依法治稅的必然要求。目前,納稅人權利的保護已經受到各國和國際組織的廣泛關註。關於納稅人權利保護的法律規定不僅散見於各種法律中,而且越來越多的國家制定了專門的納稅人權利保護法案、宣言和手冊。完善《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稅收監督權是納稅人最重要的權利之壹,其主要內容是對國家財政支出的監督。根據我國憲法,對國家財政支出的監督主要是各級人大,人大的監督應貫穿財政預決算的全過程。進壹步明確侵犯納稅人權利的法律責任。完善現行稅收法律制度中關於侵犯納稅人權利法律責任的規定,使其具有可操作性,落實納稅人權利。其次,要完善納稅人權利保護程序的法律制度;完善稅務行政復議制度;完善稅務行政賠償制度;建立稅收聽證制度。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七條稅務機關應當廣泛宣傳稅收法律、行政法規,普及稅收知識,免費為納稅人提供稅收咨詢服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條* *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有權向稅務機關了解國家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以及與納稅手續有關的信息。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有權要求稅務機關為其信息保密。稅務機關應當依法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信息保密。納稅人有依法申請減稅、免稅、退稅的權利。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有權就稅務機關的決定進行陳述、申辯;依法享有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和請求國家賠償的權利。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有權控告和檢舉稅務機關和稅務人員的違法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