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避免繞過直接領導。很多公司在辭退員工的時候,人事部門直接通知或者面試員工。事實上,這種做法會給員工造成誤解,讓他們感到不舒服。如果員工的直接領導來面試通知就好很多了。主管或部門經理作為直接領導,更容易給員工安全感,而不是被“背叛”的感覺。
第三,不要“以身作則”。在壹些企業中,壹個團隊註意力分散,效率低下,管理者已經使用了許多方法來改善它。於是我決定給別人做個榜樣,辭退其中壹個員工,以此來刺激其他員工。然後在會議桌前大義凜然的說:妳不努力,下壹個就是妳。這樣的做法也是幼稚的。企業的任何問題都可以在制度中找到。
第四,永遠不要強迫員工辭職。有些企業不願意因為賠償等問題主動辭退員工,而是想盡辦法讓員工主動辭職。比如調整他們的崗位,經常安排壹些該員工不勝任的工作,在壹些小事上刁難該員工,直到對方實在不忍心辭職。這種幼稚的做法確實經常出現在壹些企業中,多是管理經驗不多、管理能力不足的部門經理或人事經理的舉動。壹個管理者就是這麽小心眼,說白了就是壹股“雞鳴狗盜”的味道。他怎麽才能管理好,帶好團隊?作為管理者,無論職位大小,都要胸懷寬廣,公平、公正、公開地做任何決定,這是塑造良好企業文化的必要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