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如何理解經營者應當按照約定提前提供商品或者服務

如何理解經營者應當按照約定提前提供商品或者服務

預付消費,也稱預付消費。近年來,預付式消費盛行於我國的百貨零售、美容美發、休閑健身等行業,消費者以壹次性押金、零扣款的形式進行消費。預付款的消費模式在惠及消費者的同時,壹些不法商家在提供商品或服務時暗藏陷阱,先付款後消費的模式往往使消費者處於被動地位,無法預測商家經營可能發生的變化,無法準確衡量商家提供的服務是否規範,壹旦出現欺詐和侵權行為,消費者也難以及時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預付式消費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商家不按約定標準提供商品或服務。消費者第壹次消費,商家就想方設法吸引消費者辦卡,提高服務質量。壹旦消費者申請了卡,他們就失去了保持服務質量的動力。

2.商家單方面提高收費標準。消費者壹旦辦卡,其資金將存入商家,商家擁有絕對話語權;

3.如果更換經營者,新經營者不服,消費者很難找到原經營者;

4.辦卡容易,退卡難。商家以各種理由拒絕退卡。

5.商家單方面規定預付卡有效期,過期作廢,余額不退;

6.業務管理不好,封閉,或者變相發行預付卡,消費者很難維權。

原因是消費者選擇提前消費,本質上是消費者授予商家的長期信用。但有些企業在規劃預付款消費項目時就是壹個騙局。收取大量預付款後,他們想盡辦法關閉企業,攜款潛逃。因此,消費者需要謹慎對待預付款消費,防止上當受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五十三條

經營者以預付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應當按照約定提供。未按照約定提供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履行約定或者返還預付款;並應當承擔預付款的利息和消費者必須支付的合理費用。

  • 上一篇:人都死了,為什麽要殘忍地燒死他們?不燒違法嗎?在火葬場是怎麽燒的?
  • 下一篇:三權分立指的是哪三種權力?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