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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區分貸款詐騙和合同詐騙

1,概念和內容:

貸款詐騙罪是指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利用虛假經濟合同,利用虛假證明,利用虛假產權證明作擔保,超越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或者以其他手段騙取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數額較大的貸款的行為。

合同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合同的簽訂和履行過程中,以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為手段,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犯罪行為。

2.侵權對象不同。

貸款詐騙罪的客體主要是國家對銀行貸款的管理制度;合同詐騙罪的客體主要是經濟合同管理秩序。

3.不同的犯罪目標

貸款詐騙罪的客體是銀行貸款;合同詐騙罪的客體是對方當事人的財物。

4.不同的主題

單位可以是合同詐騙罪的主體,但不能是貸款詐騙罪的主體。

5、場合不同

合同詐騙罪發生在簽訂和履行合同的過程中;貸款詐騙罪發生在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經營過程中。

擴展數據:

貸款欺詐的法律處罰:

壹般懲罰

自然人犯本罪的,沒收其財產。

嚴重的情況

所謂情節嚴重,是指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其中,數額巨大,根據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是指貸款詐騙金額654.38+0萬元以上。其他嚴重情節是指有下列情形之壹的:

(1)為騙取貸款,向銀行或者金融機構工作人員行賄數額較大的;

(二)揮霍貸款,或者將貸款用於違法活動,導致貸款到期不能償還的;

(三)隱瞞借款去向,借款期限屆滿後拒不償還的;

(四)提供虛假擔保申請貸款,貸款期限屆滿後拒不償還的;

(五)以他人名義申請貸款,貸款期限屆滿後拒不償還的。

情節特別嚴重。

所謂情節特別嚴重,是指騙取貸款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根據解釋,前者是指數額特別巨大,即貸款詐騙數額在20萬元以上。後者是特別嚴重情節,是指有下列情節之壹的:

(1)以騙取貸款為目的,向銀行或者金融機構工作人員行賄,數額巨大的;

(二)攜款潛逃的;

(三)利用貸款進行犯罪活動的。

合同欺詐的法律處罰:

1.自然人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2.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貸款詐騙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合同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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