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租房不退押金,可以向房管部門投訴:
(1)因為相關法律規定,國務院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全國住房租賃的指導和監管;
(2)當事人應當向對方交存壹定的費用,以保證個人的行為不會損害對方的利益,造成損害的,可以據實支付費用或者另行賠償;
(3)雙方法律關系不存在且無其他糾紛後,退還定金。
2.另外,可以證明租賃關系確實存在且租賃關系已經結束,不需要補償房東。樓主確實有扣押證據的行為,也可以選擇去法院解決。為了證明事實,他通常會保留租房的相關資料作為佐證自己主張的證據。
房東退還押金的規定:
1.如果租賃合同沒有規定押金的性質或規則,押金將被視為租賃預付款,無論如何都要退還;
2、當事人交付了留置款、保證金、定金、合同款、定金或者定金,但對定金的性質沒有約定,當事人主張定金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出租方應在租賃關系解除且承租人已騰空、清場並支付全部應付費用的次日,將租賃保證金全額無息返還給承租人;
4.租賃期間如有財產損失,可相應扣除押金,扣除財產損失後應退還押金。
綜上所述,在要求房東退還押金的方式中,當事人會向對方交存壹定的費用,以保證自己的個人行為不會損害對方的利益。造成損害的,他們可以據實支付費用或者另行賠償;租房期間如有財產損失,可相應扣除押金,扣除財產損失後應退還押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588條
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壹方違約時,另壹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定金不足以彌補壹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的,對方可以要求賠償超過定金數額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