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斷絕親子關系
1.如果是養父母,可以通過協商或者法院起訴解除。書面解除收養關系後,可以到民政部門辦理解除手續。
2.如果想徹底解決法律上的養父母關系是可以成立的。養父母與子女之間的收養關系是得到法律支持的。
3.但如果是親生父母,除非年齡在14周歲以下,可以被他人合法收養,並在民政局登記,否則在法律上可以完全解除與父母的關系。不然沒辦法擡。
4.在中國,不管妳是出於什麽考慮,都沒有壹條規定可以合法地斷絕父母與子女的關系。斷絕父母子女關系的唯壹方法就是被他人合法收養。
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系受法律保護。目前我國法律不承認父母子女關系的斷絕。
5.但如果真的不能生活在壹起,我們都是成年人了。為了把最後的善意變成怨恨,也可以把財產公證壹下,然後各過各的,互不打擾。
根據我國民法典,如果繼父母沒有撫養過繼子女,那麽他們只是公婆,沒有權利義務。在這種情況下,繼子女沒有贍養繼父母的義務。如果繼子女和繼父母壹起生活,繼父母教育他們,那麽他們之間的關系就相當於親生父母和子女之間的關系。在這種情況下,繼子女有贍養繼父母的義務。我國沒有法律允許子女與父母斷絕關系。同時,如果要斷絕關系,會受到“不贍養老人”的法律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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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零六十七條父母不履行贍養義務的,未成年的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權要求父母支付贍養費。不履行贍養義務、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權要求其成年子女支付贍養費。
第1068條父母有教育和保護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損害的,父母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第壹千零六十九條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幹涉父母離婚、再婚以及婚後的生活。子女贍養父母的義務,不因父母婚姻關系的變化而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