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熟悉與國家安全有關的活動和法規。我們應該知道什麽是合法的,什麽是非法的,我們能做什麽和不能做什麽。其中,要特別熟悉以下法律法規:憲法、國家安全法、保密法、刑法、刑事訴訟法、科技保密規定、留學生守則等。對於法律界限不清的問題,要樂於學習,勇於提問,謹慎對待。
3.善於識別各種偽裝。在對外交往中,既要熱情友好,又要內外有別,不卑不亢;既要珍惜個人友誼,又要牢記國家利益;我們可以在不喪失民族尊嚴和人格的情況下贏得各種幫助和資助。偽裝很難識別,也很容易識別。關鍵是淡泊名利。對那些別有用心的人要及時依法舉報和打擊,絕不允許他們獨斷專行。
4.要克服自卑等不正確的觀念。作為中國人,我們應該站直,永遠不要妄自菲薄,悲觀失望。要看到我們也有很多世界第壹和“中國特色”,還有壹系列國家機密和單位機密。如果我們對這壹切沒有正確的認識,我們可能會在很多問題上產生錯誤的看法,甚至會做出自相殘殺的事情。壹些誤入歧途的年輕學生的教訓已經成為過去的教訓,所以不要再犯同樣的錯誤。
5、積極配合國家安全機關的工作。國家安全機關是國家安全工作的主管機關,是與公安機關性質相同的審判機關,負責間諜案件的偵查、拘留、預審和逮捕。當國家安全機關需要大家配合工作時,工作人員表明身份和目的後,每個學生都要按照國家安全法賦予的七項義務的要求,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盡力提供便利或者其他協助,如實提供信息和證據,不得推諉或者拒絕,不得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執行公務。也要切實保守我們已經知道的國家安全工作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