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將至,壹個與在線旅遊相關的話題——“1+0禁止大數據殺熟行為”登上微博熱搜榜。這個話題源於文化和旅遊部發布的《網絡旅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簡稱《規定》),於今年6月5438+10月1日生效。《規定》第十五條明確規定,網絡旅遊經營者不得濫用大數據分析等技術手段,基於旅遊者的消費記錄和旅遊偏好設定不公平的交易條件,侵害旅遊者的合法權益。該規定針對的是近年來飽受詬病的“大數據殺熟”行為。
“大數據時代”的到來給人們帶來了很多便利,但也帶來了壹些負面影響,“大數據殺熟”就是其中之壹。在文化和旅遊部去年6月5438+10月發布的《在線旅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征求意見稿)中,對“大數據殺熟”的禁止被定義為“在線旅遊經營者不得利用大數據等技術手段,針對不同消費特征的旅遊者,對相同條件下的同壹產品或者服務制定差別化價格”。
結合《條例(征求意見稿)》和《規定》的兩條規定,“大數據殺熟”可以簡單理解為:在線旅遊經營者濫用大數據分析方法,利用自身信息優勢,為老客戶制定高於新客戶的價格,致使老客戶受害。去年3月,北京市消費者協會發布的壹項調查顯示,近九成的受訪者認為“大數據殺熟”現象普遍,56.92%的受訪者表示曾被大數據殺熟。其中,網購、在線旅遊、酒店住宿、在線租車、外賣、影視等消費場景最有可能被大數據擊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