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書證分為借書證和讀書卡。讀者需要借書證才能進入圖書館。(教師使用圖書館的借書證)
2.學院圖書館的博士生、研究生、雙學位生、進修生統壹辦理閱讀證或借書證。壹兩個研究生和進修生可以借2本書;研究生三年級和博士生可以借5本書。外國專家由醫院擔保。
3.證書費:博士生、研究生每證10元;本科每生5元;進修生每人50元/半年。
4.圖書證僅供個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或冒用。冒用或借用他人圖書證,壹經發現,將被扣留並停止使用壹個月。
5.讀者應該保管好他們的借書證。如果有人因為圖書證丟失而借書,丟失的人將負責賠償。
6.如果讀者遺失圖書證,請立即到借閱臺掛失,並在掛失壹個月後補辦新卡。補辦費用:借書證20元,閱讀證10元。15每月補辦壹次借書證(遇節假日順延)。
7.該辦法已經主席辦公會通過,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法律圖書館書刊外借管理辦法
1.這個圖書館的所有書刊都是開架借閱。開架書刊每次限3冊,閱後按號放回原處。
2.圖書(中外文)和外文期刊合訂本外借壹個月。如果借的書已經過期,需要繼續使用,可以續借壹次。
13.下列書刊不得外借:現行中文期刊及合訂本;外文期刊、港臺原版圖書、港臺影印圖書、工具書、中國圖書館圖書。
4.出國半年以上的老師,出國前要把借的書刊全部還清。
5.閱讀書刊時,請愛護書籍,不要做標記或塗抹。如發現圖書破損,將按照北大圖書館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6.圖書超過借閱期限,每本書超過壹天,罰款0.2元。放假期間還的書可以在開學後1-2周內還清。超過2周將被視為逾期。
讀者丟失圖書的賠償金額按照北京大學圖書館的有關規定辦理。
法律圖書館電子閱覽室管理辦法
電子閱覽室是為我校讀者提供數字信息和文獻服務的主要窗口。為加強管理,合理高效利用閱覽室,特制定本辦法。
1.我們學校的學生憑借書證進入這個房間。
第二,讀者要服從電子閱覽室管理員的安排。保持房間幹凈整潔。嚴禁吸煙和噪音。註意安全操作。
第三,聽從管理人員的指導;經營中遇到困難,要及時向管理層求助。立即向員工報告機器故障。
四、上網、參加BBS論壇、收發電子郵件等。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嚴禁查閱、下載或上傳反動、淫穢等內容,否則後果自負。
五、對資料和文獻的正常復制或下載,必須征得管理人員的同意,並將相關內容暫時存放在指定的文件夾中。
六、在電子閱覽室進行計算機檢索、閱讀數字文獻、瀏覽網站等操作如打印文字,應交納相關費用。
七、室內資料和設備應愛護,不得私自拆除、移動或更換,造成損失者照價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