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領導幹部要帶頭維護司法權威,支持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不準在線索核查和案件辦理過程中為案件當事人說情,要求辦案人員或者辦案單位私下會見當事人、利害關系人,超越職權對地方或者部門利益提出傾向性意見或者具體要求,要求司法機關違反法定職責或者法定程序辦理案件,使司法機關做出妨礙司法公正的事情。
2、司法機關內部人員要願意接受群眾和案件當事人的監督。遵守法律和公正司法,拒絕幹預、說情、查詢案件,對不按正當程序轉送涉案材料的,告知其按程序處理。不得違反規定詢問、幹涉其他人員正在辦理的案件,不得為案件當事人傳遞涉案材料或者查詢案件情況,不得以任何方式為案件當事人說情。
3.司法辦案人員在工作壹線,利益多,誘惑大。與當事人的律師和特殊當事人的中介組織接觸,要遵紀守法,防止利益輸送。嚴禁泄露辦案秘密,向當事人介紹訴訟代理人、律師,向律師、中介組織介紹案件,接受案件當事人律師的請客送禮,向案件當事人律師借錢、租房、借交通、通訊工具,在委托評估拍賣等活動中徇私舞弊。
法律依據:領導幹部幹預司法活動、辦理具體案件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第二條各級領導幹部應當帶頭遵守憲法法律,維護司法權威,支持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任何領導幹部不得要求司法機關違反法定職責或者法定程序辦案,不得要求司法機關做妨礙司法公正的事情。